【日本物管三部曲(下)】日本 137 萬戶老公寓二十年後變 464 萬戶——台灣「人屋雙老」走在同一張時刻表上

日本屋齡 40 年以上的公寓,將從 2023 年的 137 萬戶增至 2043 年的 464 萬戶,其中 55% 戶長已超過 70 歲,能明確說修繕基金存夠的社區不到四成。本文解析 2026 年 4 月上路的《區分所有法》大修三大改動,以及台灣 554 萬戶老宅、平均屋齡 34.1 年,正走在同一張時刻表上。

極簡平面幾何插畫:暖米白背景下方三分之一處,四個平塗圓角方塊由左而右拾級而上、逐階增高,色階由暖灰米色經赭黃、陶土粉過渡到深陶土紅,象徵屋齡四十年以上公寓存量的倍增;一道細長的灰褐色曲線自左上緩緩下滑,在中央與上升的階梯交叉而過,象徵同時老去的居住者,上方留有大片空白

日本國土交通省有一個固定用詞,叫「二つの老い」。

兩個老:房子老了,住在裡面的人也老了。

台灣內政部推老宅政策時,用的詞是「人屋雙老」。

兩個政府,隔著一片海,各自造了一個幾乎一樣的詞。

這不是巧合。這是同一道題,日本比我們早走了大概二十年。

—— 📊 先看日本這道題有多大

日本現在有 704.3 萬戶分讓公寓(2023 年底),乘上平均每戶 2.2 人,大約 1,500 萬人住在裡面——超過日本總人口的一成。

其中屋齡 40 年以上的,這條曲線長這樣:

・2013 年底:41 萬戶 ・2023 年底:137 萬戶 ・2033 年底:274 萬戶 ・2043 年底:464 萬戶

二十年,3.4 倍。

而在屋齡 40 年以上的公寓裡,戶長 70 歲以上的住戶佔 55%

房子要大修的時候,住戶剛好是最付不出錢、也最不想開會的年紀。

—— 💸 錢的部分,比想像中更糟

日本每戶每月修繕公積金平均 13,054 圓,比 2018 年那次調查漲了 1,811 圓,是 2008 年以來十五年間最大的一次漲幅。

聽起來有在補。但看下一組數字:

有訂長期修繕計畫、也在存錢的社區裡,回答「目前餘額相對計畫沒有不足」的只有 39.9%;明確回答不足的有 36.6%,另外 23.5% 說不清楚。

能明確說自己存夠錢的,不到四成。

還有 37% 的社區沒有定期檢討長期修繕計畫(日本建議每五年檢討一次)。

科普重點:長期修繕計畫是一張「未來 25 到 30 年、哪一年要修什麼、要花多少」的時程表,公積金要收多少就是從這張表倒推出來的。不檢討,那張表就會停留在十年前的工料價格上。

這幾年日本人事費和建材一起漲。用 2015 年的估價養 2026 年的工程,缺口不是慢慢出現,是某天開會時突然出現。

—— 🚨 於是出現了一個新詞:管理難民

這是這幾年日本的新現象——管理公司開始挑客戶了。

小型社區戶數少、管理費總額小,但要派的人一樣要派。人事費漲上來之後,這種案子就變成賠錢生意。

於是管理公司拒絕續約、或直接開出大幅漲價,社區找不到下一家願意接的,只好被迫自主管理。

前面上篇提過,日本最大的獨立公寓管理公司在 2024 年下市,創辦人家族講的理由裡就有這一條:管理員招聘困難、人事費高漲。

那家公司是龍頭都這樣講。中小型管理公司的處境可想而知。

—— ⚖️ 所以日本動了法律,而且是睽違二十多年的大修

2025 年 5 月,日本國會通過《區分所有法》修正——這部法律上一次大改,是二十多年前。

2026 年 4 月 1 日正式施行。

三個關鍵改動:

第一,重建決議門檻降低。 原本要「區分所有權人總數及總表決權的五分之四以上」同意才能重建。修法後,在耐震性不足等客觀事由成立的情況下,降到四分之三

第二,改採「出席者多數決」。 這一項最實用。不涉及區分所有權處分的事項(例如修繕),計票的母數從「全體區分所有權人」改成出席者——包含到場、委任狀、書面行使表決權的人。沒出席的,不再算進分母。同時新增法院裁定機制,把所在不明的屋主排除在外。

科普重點:這解決的是一個很日本、但台灣也超熟悉的死結——社區不是投不過,是根本開不成會。 屋主老了、搬走了、過世後繼承沒辦、或乾脆失聯,這些人全都算在分母裡,於是連換個防水都達不到門檻。把分母改成「有來的人」,等於承認:不表態的人,不能再用沉默否決全社區。

第三,新增再生選項。 過去只有「重建」一條路,現在多了建物敷地售卻、建物拆除敷地售卻、建物拆除、建物更新等決議選項。

老公寓最大的困境是,很多社區根本不適合原地重建——地價撐不起工程費、住戶年紀太大等不到完工。過去法律只給「重建」這一個出口,等於逼所有人走同一條路。現在等於承認:有些房子的正確結局不是重生,是體面地結束。

—— 🇹🇼 那台灣呢

我知道這句會有人不愛聽,但數字放在那裡:

・全國屋齡 30 年以上住宅 554 萬戶,佔比約 58–59% ・全台平均屋齡 34.1 年,創歷史新高 ・台北市平均屋齡 39.1 年,老屋佔比 73.8%,全台最高

日本用「屋齡 40 年」當警戒線,是因為他們的公寓多半是鋼筋混凝土、而且有制度化的長期修繕計畫在撐。台灣有超過一半的住宅已經超過 30 年,但長期修繕計畫的普及度差得很遠。

再看出口端:2023 年全台都更核定案件 327 件,危老重建核准 1,874 件。分母是 554 萬戶。

內政部推的「老宅延壽計畫」,方向其實跟日本這次修法的第二點很像——承認大部分老屋等不到重建,那就先讓它安全地多撐幾十年。(屋齡 30 年以上、4 到 6 層樓公寓及透天,每棟最高補助 960 萬元;室內優化每戶最高 20 萬元,高齡弱勢可加碼到 30 萬元。)

—— 🔚 最後,回到這個系列一開始那家公司

日本ハウズイング 1994 年就來台灣了,管著超過 4,000 棟社區。

它在日本看到的那條曲線——房子老、住戶老、管理員也老、公積金不夠、管理公司開始挑客戶——每一段,台灣都還沒真正開始走。

但時刻表已經印好了。

日本花了二十年才承認一件事:公寓管理不是清潔和保全,是一棟建築物幾十年壽命的財務工程。

那家公司做對的事,說穿了就是把「管理」當成入口、把「修繕」當成本業,然後在住戶還付得起錢的時候,把該修的修完。

至於台灣的社區能不能在住戶老到開不了會之前,把這件事講清楚——

這題我沒有答案。

所以最後想問你的是:你家社區上一次全體住戶好好討論「二十年後這棟房子怎麼辦」,是什麼時候的事?還是根本沒有討論過?留言聊聊。


讀者來信 Q&A

Q:把票數的分母改成「只算出席的人」,會不會反而讓少數幾個人綁架整個社區?

A: 這確實是修法時最大的爭點,但要看它解決的是什麼問題。過去分母是「全體區分所有權人」,代表沒出席、失聯、繼承沒辦、甚至已經過世的屋主,全都被算成反對票——結果不是社區投不過,是根本開不成會,連換個防水都動不了。而且這條規則有邊界:它只適用於不涉及區分所有權處分的事項(例如修繕),真正動到產權的重建、拆除、賣地,門檻仍然遠高於此。另外配套還有法院裁定機制,可以正式把所在不明的屋主排除,而不是讓管委會自己認定。打個比方:這就像社區開會規定「全體住戶過半才算數」,結果有三成的門牌根本找不到人,那個會永遠開不成——新規則等於改成「有來的人過半就算數」,代價是你不出席就沒有聲音。你覺得「不表態」應該被當成反對,還是應該被當成棄權?

Q:36.6% 的社區修繕基金不足,聽起來還好?這個數字到底該怎麼讀?

A: 要連著另外兩個數字一起看才知道有多嚴重。明確回答「不足」的是 36.6%,但回答「沒有不足」的只有 39.9%,還有 23.5% 說不清楚——也就是說,能明確講出自己存夠錢的社區不到四成,其餘六成不是缺錢就是連自己缺不缺都不知道。更麻煩的是,還有 37% 的社區沒有定期檢討長期修繕計畫,而日本這幾年人事費和建材一起漲,用五年前甚至十年前的估價養現在的工程,缺口不會慢慢浮現,是開會那天突然出現。所以真正的訊號不是「三成六不夠」,而是「大多數社區對自己的財務狀況沒有把握」。打個比方:這就像問一群人退休金存夠了沒,四成說夠、三成六說不夠、還有兩成多說沒算過——最該擔心的其實是最後那一群。你家社區的長期修繕計畫,上一次更新是什麼時候?

Q:日本新增「拆除」「賣掉土地」這些選項,不是等於放棄房子嗎?為什麼算是進步?

A: 因為過去法律只給「原地重建」一條路,而那條路對很多社區根本走不通。重建的成本要靠容積獎勵和土地價值去攤,地段不好的社區算下來每戶還要自掏數百萬日圓;再加上屋齡 40 年以上的公寓裡,戶長 70 歲以上的佔 55%,一個 78 歲的住戶很難為一場五到八年的工程簽字。當法律只給一個出口,結果不是大家勉強走過去,而是全部卡在原地繼續老化——這才是最糟的結局。新增建物拆除、敷地售卻等選項,等於承認不同社區該有不同的終點:有些適合重建,有些適合賣掉土地換現金各自安置,有些就是安全地拆掉。打個比方:這像原本醫院只提供一種大手術,體力不夠的病人只能一直拖著;現在多了保守治療和安寧選項,聽起來消極,實際上是讓每個人都有路可走。如果是你家的老公寓,你會希望它重建、賣掉,還是撐著繼續住?


📖 日本物管三部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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