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得科在台灣有兩家上市公司——三重的超眾是 AI 散熱拼圖,桃園的瀧澤科,卻在調查報告裡成了「不想創新高」的現場

尼得科在台灣有兩家上市關係企業:持股 86.3%、做 AI 伺服器散熱的尼得科超眾(6230),以及透過 TAKISAWA 持有 43.5% 的瀧澤科(6609)。這篇用經濟部登記資料拆解兩家公司,再翻開調查報告:瀧澤科一塊約 93 億日圓評價益的土地,為何被刻意排除不認列,以及一批被標成「台灣製」的產品。

極簡幾何構圖的尼得科在台子公司意象,低彩度霧石板藍、灰藍與淡鼠尾草綠的莫蘭迪色調。畫面左側是一疊水平排列的散熱鰭片,旁邊一顆小水滴以彎曲細管相連,象徵 AI 伺服器液冷;右側是一塊平坦的長方形地塊,被一條虛線框住、刻意留在外圍圓角大框的邊界上,象徵被排除在評價之外的土地;上方一顆小實心圓以兩條細線分別連向兩者,象徵遠方的日本母公司。冷調米白背景,大面積留白,平面化、無漸層、無文字。

打開台股,代號 6230,名字叫「尼得科超眾」。

很多人不知道,這是一家日本公司控股的台灣上市公司。而且尼得科在台灣,其實不只這一家。

我去查了經濟部的登記資料,順手翻了尼得科的第三者委員會調查報告。結果台灣在報告裡出現的方式,比我想像的戲劇化。


第一家:三重的超眾

尼得科超眾的前身叫超眾科技,總部在新北市三重,做的是散熱:熱導管、均熱板、散熱模組。

2018 年,尼得科把它買了下來。經濟部登記顯示,尼得科持有 86.3% 的股份,10 席一般董事全由日本母公司指派,另有 4 席獨立董事。

2026 年 1 到 8 月,它累計營收 62.26 億新台幣,年增 6.5%。


馬達公司為什麼要買散熱廠?

這個問題我一開始也想不通。

後來想通了:AI 伺服器的散熱,正從「吹風」走向「水冷」。

水冷系統裡,負責把冷卻液送到每台伺服器的設備叫 CDU(冷卻液分配單元)。CDU 的心臟是泵浦,泵浦的心臟是馬達。

一邊是尼得科的馬達,一邊是超眾的熱傳導技術,剛好拼在一起。2025 年 4 月,尼得科和富士通、美超微宣布合作,同月開始量產 AI 資料中心用的大型 CDU。

而全球 AI 伺服器,大量是在台灣廠商手上設計、組裝的。散熱要跟著伺服器一起開發,離客戶越近越好。


第二家:桃園的瀧澤科

第二家比較少人注意:上櫃公司瀧澤科(6609),總部在桃園平鎮,做工具機。

它的最大股東是日本工具機廠 TAKISAWA,持股 43.5%。而 TAKISAWA 在 2023 年 11 月被尼得科公開收購,2024 年 2 月成為全資子公司。

所以瀧澤科算是尼得科的「孫公司」。

它在調查報告裡出場,是因為一塊土地。


一塊「太值錢」的地

依國際會計準則,買下一家公司後,要把它的資產重新估成市價。

2024 年,外部顧問初步估出來:瀧澤科名下的土地,約有 93 億日圓的評價益。認列下去,尼得科 2023 年度的營業利益要往上修,會刷新歷史新高。

聽起來是好事?

報告記載,經理部人員擔心的正是這點:前一年創了新高,今年的目標門檻就會跟著變高。

最後,這塊地被從評價範圍裡拿掉,也沒有告訴會計師。該認列的 33.4 億日圓利益,就這樣不見了。

說真的,我讀到這段愣了很久。大部分的做假帳是把數字灌高;這一段,是不敢讓數字太好看。


還有一張「台灣製」的標籤

9 月公布的品質調查報告裡,台灣又出現了一次。

尼得科精密小型馬達事業的一處海外據點,客戶要求在台灣製造,它卻在沒有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,委託其他國家的集團公司生產,再以「台灣製」的名義出貨。

報告沒有寫是哪個據點、哪個客戶。


尼得科在台灣的公司,一邊是母公司最亮眼的 AI 故事,一邊出現在它最難堪的調查報告裡。這很像尼得科本身:靠併購長成 354 家公司的帝國,也把問題一起併了進來。

如果你是尼得科超眾或瀧澤科的小股東,你會先看它們自己的財報,還是先看日本母公司下一步怎麼走?


讀者來信 FAQ

母公司持股 86.3%,台灣的小股東還有保障嗎?「獨立董事」在這裡有什麼作用?

編輯部: 尼得科超眾是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,財報要依台灣的規定由會計師查核、定期公告,這一點不會因為母公司是日本企業而改變。持股 86.3% 代表日本母公司握有絕對控制權,董事會一般董事也都由它指派,所以重大方向基本上是母公司說了算。這時候獨立董事的角色就很重要:他們不代表大股東,負責審視關係人交易、公司和母公司之間的買賣是否公平,保護剩下約 13.7% 的小股東。它自己的經營數字,例如月營收,也都查得到。打個比方:就像一棟大樓的地主持有八成以上的持分,管委會裡仍要有外部委員,確保公共設施不會被地主私用。

文中說把土地排除在評價外,是「迴避利益」,這為什麼也算造假?少報利益不是比較保守嗎?

編輯部: 會計的原則不是「越保守越好」,而是「照實反映」。依國際會計準則,收購一家公司後,要在一年內把取得的資產重估成收購當時的市價;如果估出來資產淨值比買價還高,差額要認列成「負商譽利益」。尼得科的經理部人員明知土地有大額評價益,卻刻意把它排除、也沒告訴會計師,讓 2023 年度少認列 33.4 億日圓利益,理由是怕營業利益創新高、墊高下一年的目標。把利益藏起來,等於幫未來預留一筆可以挪用的「存糧」,同樣會讓投資人看到的數字失真。打個比方:學生考了 95 分卻故意報 85 分,不是因為謙虛,而是怕下次被要求考 100 分——成績單一樣是不實的。

產地標示「台灣製」但其實在別國生產,為什麼是品質問題?東西本身有壞嗎?

編輯部: 調查報告把這類行為歸在「產地表示等不適切行為」,和竄改檢查數據、擅自變更材料並列為品質不當。問題不一定在產品有沒有壞,而在於客戶是依「在台灣製造」這個條件下單的:生產地點會影響產品規格的一致性、關稅與原產地規則,也可能牽涉客戶對供應鏈的法規要求。尼得科在沒有取得客戶事前同意下,把生產移到其他國家的集團公司,再照原本的產地出貨,就是違反了和客戶的約定。公司另外表示,品質調查中尚未確認對製品機能與安全有立即影響的事象,但會逐一向客戶說明、協商。打個比方:就像餐廳菜單寫「使用台灣在地食材」,端上桌的菜也許一樣好吃,但食材其實是進口的,客人被騙的是那份承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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