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前急買出租宅就能省繼承稅?日本 2027 稅改把這條三十年老路堵死了

日本財富界靠了三十年的「死前買出租大樓避稅」這一招,2027 年 1 月 1 日正式失效。本文拆解令和 8 年度稅制改正三大核心:出租用不動產「5 年規則」全面市價化、不動產小口化商品連 5 年解除條款都沒有、以及搶在 2026 年底前急贈為何未必划算。一次看懂日本繼承稅評估基準的世代轉折。

極簡幾何插畫:一棟由色塊堆疊的出租大樓被一條乾燥磚紅色封條斜切,右側三個代表不動產小口化商品份額的小方塊同樣被封死,下方時間軸標示 2027 節點,象徵日本繼承稅節稅路徑全面封閉

我先把結論講白:日本財富界靠了三十年的「死前買出租大樓避稅」這一招,2027 年 1 月 1 日之後,正式失效。

不是收緊。是封死。


如果你有日本不動產、有打算把資產傳給下一代、或者只是好奇有錢人到底怎麼節稅——這篇就是寫給你的。

我們來把這次稅改拆成人話。

先講舊玩法:為什麼「死前急買出租宅」這麼好用?

日本繼承稅最高 55%。

但日本的不動產,課繼承稅時不是用「市價」算,而是用「路線價」——一套國稅廳每年公布的官方地價表,通常只有市價的 70~80%

如果這棟房子還拿去出租,再扣借地權、借家權,評估值常常只剩市價的 40~50%

所以聰明的稅理士會教這招:

「老爺爺,您現金 10 億放著要被課 5.5 億稅。不如拿去買一棟新蓋的出租大樓,繼承稅評估只算 4 億,繳 2 億就好。」

死前急買、急蓋、急融資——一套組合拳,繼承稅瞬間打三折。

這就是日本超富裕層心照不宣的「タワマン節稅」「一棟物節稅」。

2022 年最高裁先開了第一槍

事情其實 2022 年就開始變了。

最高裁判決確認:國稅廳有權對「明顯偏離市價」的評估開砲,要求按時價重估。這之後,居住用大樓(特別是高樓層タワマン)2024 年起就改了補正規則。

但「一棟出租大樓」和「不動產小口化商品」的漏洞還沒補。

直到——令和 8 年度(2025 年 12 月 19 日)稅制改正大綱出手,把最後兩個破口一起封住。

新規重點一:出租用不動產的「5 年規則」

施行日:2027 年 1 月 1 日起的繼承、遺贈、贈與

新規這樣寫:

繼承發生前 5 年內取得或新建的「貸付用不動產」,原則上按「課稅時點之通常交易價額」(接近實勢價格)評估。

翻成白話:

死前 5 年內買的出租大樓,不能再用路線價打折了,要按市價課稅

不過立法者留了一個救濟條款:若無「課稅弊害」(白話就是不是擺明來鑽漏洞的),可以用「取得價額考量地價變動後的 80%」當評估值。

這 20% 的喘息空間是給正常經營者的,不是給節稅工程師的。

新規重點二:不動產小口化商品連 5 年救濟都沒有

不動產小口化商品——就是把一棟商辦或公寓切成幾百份賣,每份幾百萬日圓的那種——過去因為持有的是「不動產持分」,可以套用路線價評估,所以也是繼承稅節稅熱品。

新規對它更狠:

2027/1/1 以後取得的小口化商品,無論持有幾年,一律按通常交易價額評估。

注意這個關鍵差異:

  • 一棟出租大樓:5 年後可以恢復路線價評估
  • 小口化商品:沒有 5 年解除條款,永遠按市價

這背後的邏輯很清楚——立法者認為小口化商品本來就是「為節稅而生的金融商品」,不給任何過渡空間。

那 2026 年底前急贈與,能搶救嗎?

辻・本郷稅理士法人在原文裡其實悄悄補了一句很重要的話:

「未必有利。」

因為日本暦年贈與有 7 年加算規則、相續時精算課稅的綁定、加上貸付不動產整體現金流結構——年底搶贈不見得划算,搞不好還會把麻煩疊上來。

這也是這次稅改最狠的地方:它不只堵漏洞,連「最後一次套利窗口」都讓你算不清楚。


我這幾天看了七、八家日本稅理士法人對這份大綱的解讀,大家的共識只有一句:

「日本不動產的繼承稅節稅時代,2027 年正式結束。」

那台灣讀者要關心什麼?

如果你或長輩在日本持有出租物件、或正在考慮買日本小口化商品當資產傳承工具——這次稅改改的不是稅率,是評估基準本身。整個遊戲的底層數學變了。

我自己還在想一個問題沒想透——

當「節稅」這個動機從日本不動產市場退場,那些原本靠超富裕層「死前急購」撐起來的塔式公寓、商辦小口化商品市場,會不會跟著回調?

你怎麼看?


讀者來信:三個你大概想問的問題

「路線價」到底是什麼?跟市價差很多嗎?

作者: 路線價是日本國稅廳每年公布的官方地價評估表,沿著主要道路逐段定一個基準價格,課稅時用它而不是市價來算。它的設計初衷是「給課稅一個穩定基準」,但因為更新緩慢、不反映實際成交,通常只有市價的 70~80%。打個比方,這就像房屋稅單上印的「房屋現值」永遠比你在 591 看到的成交價低一截——只是日本把這套低估邏輯,直接套到繼承稅計算上。

「不動產小口化商品」聽起來像 REITs,差在哪?為什麼新規對它特別嚴?

作者: 兩者最大的差別是法律結構:REITs 你買到的是「股票」(受益證券),小口化商品你買到的是「實體不動產的持分」。正因為持分被認定為不動產本身,所以過去可以套用路線價評估,繼承稅打到 4~5 折,這也是它的最大賣點。新規認定這類商品「為節稅而生」,所以連一棟物的 5 年解除條款都不給它,無論你持有 1 年還是 30 年,一律按市價課稅。

那「7 年加算」是什麼?為什麼年底前急贈與不一定划算?

作者: 日本暦年贈與規定,被繼承人過世前 7 年內的贈與,全部要被「加回」遺產總額重新課繼承稅。也就是說,現在急著贈與出去,只要 7 年內你過世,這份贈與不但稅省不了,還可能把你原本不會被課到的金額一起拉進稅網。簡單講就是「以為躲過了,其實只是延後算帳」——所以辻・本郷才提醒,搶在 2026 年底前贈與,必須先確認自己未來 7 年的健康與資產規劃,不是衝動下單的決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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