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登記到你名下的那一刻,日本國家先抽一筆——登錄免許稅完全入門

在日本買房,付完房款、簽完約還不算數——真正讓房子「法律上是你的」的,是去法務局「登記」那一步,而光是這一步,國家就先收一筆國稅:登錄免許稅。這篇帶不懂日文的你搞懂它怎麼算:稅金算的不是成交價而是「評價額」、保存登記 0.4%、買賣移轉土地 1.5%/建物 2.0%、貸款抵押權 0.4%,還有那位幫你一手包辦的司法書士。

極簡幾何插畫:畫面中央一份以霧藍色細線勾勒的登記文件,右下角蓋著一枚鼠尾草綠的抽象方形印章(象徵法務局登記與收入印紙),文件上緣浮著一間赤陶色細線小屋輪廓,屋與印章之間以一條細線相連;暖米白背景、低飽和莫蘭迪配色、大量留白,象徵在日本把不動產登記到名下那一刻所繳納的登錄免許稅。

如果你正在看日本的房子,滿腦子都是房價和頭期款,這篇要幫你補上一個最常被漏掉的數字:光是把房子「登記」成你的,就得先繳一筆國稅。它不算大,卻是你成為日本屋主的第一張門票。

一個在福岡看中中古公寓的台灣朋友,總價他算得清清楚楚。

簽約前一週,承辦的司法書士(日文寫作「司法書士」,類似台灣的代書)傳來一張費用明細。

其中一欄寫著「登録免許税」,金額十幾萬日圓。

「這什麼?我不是已經要付房價了嗎?」

他撞上的,就是日本買房「取得階段」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關——登錄免許稅。


在日本,「登記」這個動作本身就要課稅

台灣人的習慣是:買房辦過戶,付一點登記規費,金額小到幾乎無感。

日本不一樣。它把「向國家登記一項權利」這件事,本身當成一個課稅事件。

只要你跑一趟法務局辦不動產登記——不管是新屋第一次上冊(所有權保存)、二手房過戶(所有權移轉),還是辦貸款設定抵押權——都要繳一筆國稅。

這筆錢,就叫登錄免許稅。注意,它是繳給中央的國稅,跟每年繳給地方的固定資產稅是兩回事。


稅金算的不是「你買多少錢」

第一個要打破的直覺:這筆稅不是用你的成交價算的。

跟固定資產稅一樣,它的課稅基礎是「固定資產稅評價額」——市役所的官方估價,通常比市價低,土地大約抓市價的七成。

所以你花 5,000 萬日圓買的房,評價額可能只有 2,000 萬,稅就是用那 2,000 萬去乘。

唯一的例外是「抵押權設定登記」:辦房貸時要登記抵押權,這部分不看房價、也不看評價額,而是用你「借了多少錢」(債權金額)當基礎。


不同的登記,配不同的稅率

同樣叫登錄免許稅,稅率其實看你辦的是哪一種登記:

  • 新屋第一次登記(所有權保存)→ 評價額 × 0.4%
  • 二手買賣過戶(所有權移轉)→ 建物 2.0%;土地本來也是 2.0%,但現在有特例降到 1.5%(已延長到 2029 年 3 月底,人人適用)
  • 繼承過戶(相續移轉)→ 0.4%
  • 房貸抵押權設定 → 借款額 × 0.4%

還有一條小規定很多人不知道:算出來的稅額不滿 1,000 日圓,一律以 1,000 日圓計。


誰去繳?怎麼繳?

法律上,買賣雙方對這筆稅負連帶責任;但實務上,買賣移轉的登錄免許稅幾乎都由買方全額吸收。

繳納的時間點,就是你向法務局遞出登記申請的那一刻。

傳統做法是去買「收入印紙」,像貼郵票一樣貼在申請書上。這裡有個地雷:你千萬不能自己在印紙上蓋章註銷,那個動作必須由法務局的人來做,自己蓋了印紙就作廢。近年也愈來愈多人改用 e-Tax 線上繳納。

好消息是,這些細節你多半不用自己煩惱——從計算、貼印紙到送件,通常整包交給司法書士處理,他的代辦報酬另計,行情大約落在 4 萬到 10 萬日圓之間。


一分鐘,把容易誤會的地方整理成一張表:

你可能以為實際上
付完房款就是屋主要去法務局「登記」才算數,而登記就要繳登錄免許稅
用成交價算稅用「評價額」算(約市價七折);只有抵押權才看貸款額
就一種稅率保存 0.4%、買賣移轉土地 1.5%/建物 2.0%、抵押權 0.4%,各不同
自己跑法務局繳幾乎都由司法書士代算代繳,另收 4~10 萬代辦費

而且別忘了,登錄免許稅只是「取得階段」的其中一筆。

同一時間,你還會遇到簽約時貼在合約上的印紙稅、以及交屋後三到六個月才寄來的不動產取得稅——這三筆稅,全都用同一個「評價額」在算。

搞懂登錄免許稅怎麼算,你已經比只盯著房價的人多算了一筆真實成本。

但你可能已經發現:上面那些稅率,講的都是「一般情況」。

日本其實藏了一套特例,能讓「自住」的人把這筆稅砍到只剩零頭——買賣移轉登記從 2.0% 直接掉到 0.3%。偏偏,這套特例對「人在台灣、買來投資」的你,很可能一毛都用不到。

為什麼投資客用不到?這套自住省稅特例的眉角,下一篇拆給你看;而如果你的房子是「繼承」來的,稅率最低、卻綁著一條會罰你 10 萬日圓的登記義務,那是第三篇的主題

先問你一個實際的問題:如果你正在看日本的房子,你算過「過戶登記」這一關要多繳多少嗎——還是眼睛只盯著成交價?


讀者來信:三個你大概最想問的問題

我明明已經付了房款,為什麼「去登記」這個動作本身還要再課一次稅?這跟台灣的過戶一樣嗎?

作者: 這是台灣人最不習慣的一點。付房款是你跟賣方之間的私人交易,而「登記」是你請國家把「這間房從今天起法律上屬於我」寫進官方的登記簿——日本把這個「請國家背書」的動作本身當成一個可課稅的服務,稅名就叫登錄免許稅。它跟台灣的過戶概念很像,但台灣的登記規費是象徵性的小錢,日本卻是按評價額抽 0.4% 到 2.0%,金額差了一個量級。所以別把它想成「重複課稅」,而是「你在使用國家的登記系統,要付一筆使用費」。打個比方:房款是你跟賣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,登錄免許稅則是你到戶政櫃檯把名字改成自己時、櫃檯收的那筆手續費——只是日本這個櫃檯收得特別貴。

為什麼稅是用「評價額」算,不是用我實際付的成交價?我要去哪裡才知道一間房的評價額是多少?

作者: 因為日本刻意要一個「穩定、不隨市場喊價起伏」的課稅基準,所以用市役所訂的固定資產稅評價額,而不是每筆都不同的成交價。這個評價額通常明顯低於市價,土地大約抓市價的七成,對你其實是好事——課稅基礎變小了。查詢方式是請賣方或仲介去市役所調一張「固定資產評価証明書」,上面白紙黑字寫著土地和建物各自的評價額,那才是唯一算稅的依據。唯一的例外是辦房貸、登記「抵押權」那一筆,它不看評價額,而是用你借了多少錢來算。打個比方:這就像保險理賠不是照你當初買車花多少錢賠,而是照「公定的折舊車價」賠,日本課登記稅也是認那個公定價,不認你的成交價。

「司法書士」到底是誰?我一定要找他嗎?他收的錢,跟登錄免許稅是同一筆嗎?

作者: 司法書士是日本專門辦不動產登記的國家資格者,角色很接近台灣的「代書」。理論上你可以自己跑法務局,但外國人幾乎不可能獨力搞定滿是日文的文件和流程,所以實務上一定會委託他。這裡要分清楚兩筆錢:登錄免許稅是「稅」,繳給國家;司法書士的報酬是「服務費」,進他口袋,行情大約 4 萬到 10 萬日圓,兩者完全不同。他會幫你一次搞定:計算稅額、買收入印紙、送件到法務局,你只要把總金額匯給他即可。打個比方:登錄免許稅是政府開的「稅單」,司法書士的費用是幫你跑腿代辦的「跑腿費」,你在明細上會看到兩行,別把它們加起來誤以為被多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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